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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家庭成员签证(115签证和835签证)

最后亲属团聚签证是一个永居签证,可以在境内或境外递交,澳洲境外申请类别为115签证,澳洲境内申请类别835签证,最后亲属团聚签证申请人数不多,但审理时间比较长,优势是可选择澳洲境内递交和等待,学习工作生活不受影响,下签后符合条件者也可继续申请澳洲公民。

申请人的条件

最后亲属团聚签证申请人的条件根据移民局官方说明,申请人(及其配偶)的唯一亲属居住在澳大利亚,且申请人的兄弟姐妹或父母是澳大利亚公民,永久居民或合格的新西兰公民并可以担保申请人。

简单来说,你的父母、亲兄弟姐妹、父母收养的小孩全部都已经有澳洲PR或者公民citizen,只有你不是。那么你就是这个最后家庭成员,有机会申请这个签证。

家庭成员定义

最后亲属团聚签证适用于未婚、离婚或分居等单身的申请人。如果申请人结婚了,那就是以个新的家庭单位,跟自己父母兄弟姐妹不在一个家庭单位里面,不再符合申请资格。

不过对于离婚或分居的申请人可以正常申请,如果有子女,子女如果在18岁以下,或者在18岁-23岁之间且经济依赖申请人,或者23岁以上有残疾等需要特殊照顾,均可随同申请。

担保人的要求

835签证优势

如果选择澳洲境内递交835签证,申请人可以简单的通过600旅游签证或500学生签证进入澳洲,递交835签证后持过桥签在澳洲境内继续自由学习和工作。因为签证的审理时间长,如果中途需要离澳,需申请过桥签B(BVB),且每次离开澳洲时间不能超过3个月。

另外需要注意的是,在最后亲属团聚签证等待期间,如果主申请人或副申请人要结婚,就违反了之前家庭单位的要求。这个签证就会马上拒签,只能申请其他签证留在澳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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